中工网讯 直播间卖二手车,遇到粉丝还价,主播当即表示:只要粉丝拍下一个“嘉年华”就成交。可粉丝拍下“嘉年华”后,主播却拒绝交易,被粉丝诉至法院。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案例。
陈某是二手车公司的销售,负责在抖音直播间卖二手车。今年4月,陈某在直播间推荐一辆17万元的二手车。粉丝胡某询问了车辆相关情况后,还价8万元。陈某当即在直播间承诺:只要胡某拍下一个“嘉年华”(即支付定金),就同意该交易。胡某立即支付3000元拍下“嘉年华”,但事后,陈某却以价格过低为由拒绝交付车辆。
胡某多次与陈某及其公司交涉,后来通过警方介入、私下协商等方式,仍然没有达成一致,胡某遂起诉至法院。该案件被分流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干警雷少卿手上。
雷少卿完整查看了案涉直播视频,并组织双方调解。陈某表示,在直播间作如此承诺,仅仅是为了活跃气氛、吸引人气,并不是真的要低价卖车。雷少卿向陈某指出,在直播间许下的口头承诺,有视频作证,具备法律效力,陈某这才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随后,雷少卿耐心向胡某分析车辆的真正价值和审判执行的风险。终于,双方达成一致。近日,陈某赔偿胡某1.2万元,胡某当即撤诉。
法院提醒,主播和商家均有义务确保所售商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果主播为了塑造营销氛围作出虚假承诺,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消费者在网购时,应保持理性消费,尤其是在直播间购买大额物品前,应合理还价,对于主播“即拍优惠”“秒杀”“数量有限”等宣传语塑造的营销氛围,应保持谨慎态度。
(南方工报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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