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总工会认真践行新时代“工会枫桥”,全面推进“工会+法院+检察+人社+司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经过五年实践,取得了职工欢迎、企业受益的良好效果。
一是法治化保障。2023年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首次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纳入地方立法。推动省人大2024年出台《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将争议化解向事前监督、风险防控延伸,有效推动源头治理。
二是规范化运行。省总工会先后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制定实施办法、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每年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协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各地建立“一站式”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实现“工会+”从试点探索到全面覆盖、全链贯通,为增强维权实效提供优化路径。
三是加强基础支撑。“工会+法院”工作室全面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选聘调解员605名,双线畅通“转、办、认”环节。省总工会全额拨付办案补贴,为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硬指标评价。建立以案件量为支撑、以调成率为目标的评价体系,每半年通报一次,省法院把“工会+法院”工作纳入一站式建设考评,省总工会将“工会+”系列纳入“职工说了算”评价机制,推动案件量形成规模、成功率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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