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总工会建立健全规范体系、工作体系和评价体系,创造性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工会方案”。截至目前,全省签订能级工资集体合同2.5万余份,覆盖企业3.3万余家,惠及职工超过430万名。其中,全省产改试点企业实现全覆盖,已建会规上企业覆盖率超过50%。
一是建立规范体系。在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增加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条款,为工会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法律依据。省总工会发布《浙江省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引》,台州市总工会推广《行业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德清试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评价细则》,推动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是建立工作体系。召开全省工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推动工作扩面提质。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对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建设的作用研究”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全域试点工作调查研究”,加大理论研究力度。
三是建立评价体系。推动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改革攻坚项目考核任务,纳入省总工会对市总工会重点工作成效评价内容,借助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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