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总工会聚焦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数量短缺、管理不规范等难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从“配、招、补、用”4个方面明确16条具体规定,夯实基层力量。
一是倾斜基层定额递增“配”。依据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置等情况,实行定额管理,逐年递增配备,2024年增配260名。定岗在市总本级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不超过总数10%,确保人员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二是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招”。由省辖市总工会联合人社等部门面向社会招聘,统一组织、全程公开、严格程序。对同一岗位、一年内出现的缺额,可根据公开招聘成绩依次替补,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有效节约招聘成本。三是标准上调强化保障“补”。省总工会对县级及以下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8万元上调至每人每年2万元,市总工会按不低于每人每年1.8万元标准配套补助。建立薪酬正常增长机制,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四是建站设组考核激励“用”。县级工会可采取建立工作站的方式加强日常管理,由工作站划片区成立工作组,实行工作站“派单制”与基层工会“点单制”相结合开展工作。建立管理考核评价制度,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的,优秀等次比例由20%上调至25%,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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