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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没请好”,公司按旷工开除 法院: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法定程序,支付赔偿金

来源:现代快报
2024-09-10 10:02

原标题:员工“请假没请好”,公司按旷工开除(主题)

法院: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法定程序,支付赔偿金(副题)

通讯员 吴迪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王瑞

对上班族来说,手机操作打卡、请销假固然方便快捷,但如果请假不规范,那可要小心了。小美(化名)入职一家房地产公司,因请假流程被退回,结果“旷工”超三天被公司辞退,小美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小美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请假退回,因“旷工”被辞

2021年11月,小美入职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成为一名销售顾问,合同期限为2021年12月至2024年11月。2023年3月16日,小美被诊断为抑郁症,医嘱建议休息一周。3月17日,小美将诊断证明和病假条发给项目营销总监和相关负责人,并向其请三天病假,但钉钉上的请假流程被退回。3月27日,小美因去医院复诊,请病假一天。3月28日,小美收到了公司发送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函》。

“小美,因您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连续旷工超过3天。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员工手册》,本公司决定于3月28日起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请于3月28日前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得知这一消息,小美惊呆了。经仲裁程序后,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三天病假工资210.46元,2022年及2023年带薪年休假工资7774.59元,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3689.88元。

法院审查认定患病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时,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患病时,为了保障身体健康,有权获得休息的权利。同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享有医疗期,劳动者在患病时有权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对于劳动者请病假情况,只要劳动者提供了真实有效的病假材料,且在医疗期内履行了用人单位规定的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准允。

本案中,小美在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医嘱建议休息一周。但房地产公司辩称,小美提交的相关材料并非正规医院出具,且缺乏相关票据作为依据。对此,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该公司的《员工手册》并未对“正规医院”作出定义和解释,且小美提交的材料已经足以证明其患病情况,该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按照医嘱给予小美一定病假休息时间。

解除劳动关系违法需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本案中,房地产公司解除与小美劳动关系的事由为其连续旷工3日,不参加晚上例会,没有按照规章制度请病假。但该公司提交的钉钉考勤记录截图却没有显示该三天小美的考勤状态,反而小美提交的打卡截图、医院诊断证明,都可以证明小美这三天在营销中心正常上下班打卡,且3月27日在事先告知案场负责人的情况下前往医院看病。所以,法院认定小美不存在旷工3天以上的行为。此外,房地产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解除与小美的劳动关系履行了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

综上,法院认定房地产公司的解除依据不足、程序违法,依法应支付小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法院根据小美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数额11229.96元计算,判决该公司支付小美赔偿金33689.88元。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请

同时,法院认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本案中,小美主张三天病假工资210.46元,法院予以支持。

因公司开除小美,导致未休的年休假,法院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本案中,双方认可2022年年休假五天,2023年年休假折算为1天。

虽然某房地产公司辩称,根据《员工手册》规定,未休的年休假最多可延至次年3月,次年3月仍未休完视同放弃。但是,该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统筹安排小美休2022年年休假且小美因自身原因不愿意休假。因此,法院判决该公司向小美支付6天未休年休假工资5407.24元。

房地产公司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使用工管理权时,既要恪守法律底线也要遵守公序良俗,保证其制定的规章制度合法合理。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应当是毫无温度的条款,更不应当成为横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壁垒,在具体适用规章制度时,管理者应当体现更多的人性关怀,从而促使劳资关系更加和善融洽。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充分享有劳动权利的同时,也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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