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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总工会出台三晋人才培育三年规划

来源:中工网
2024-09-12 11:28

中工网讯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高质量推进三晋工匠人才培育工程,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山西省总出台《山西省三晋工匠人才培育三年规划(试行)》,从培育对象、遴选程序、培育措施、支撑保障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对三晋工匠培育作出规划部署。

《规划》规定,到“十四五”时期末,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培育一批工匠人才,每年向全国总工会推荐申报5名左右大国工匠培育人选,每年动态培育30名左右三晋工匠,示范引导各市总工会、相关省级产业工会(工委)每年培养200名左右市级工匠人才,鼓励县级工会积极培育县级工匠人才。构建起多层次工匠人才培育体系,形成大国工匠带头引领,各级工匠人才不断涌现,广大职工积极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的良好局面。

《规划》要求,三晋工匠培育对象要求政治素质过硬,有5年以上一线生产现场工作经历,具有突出技术技能素质,以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等实体经济领域职工为主。要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工匠五力”上具有明显发展潜力。要有引领力,勇于担当,承担本单位、本行业工作重任,不断突破本单位、本行业的先进水平,通过以身作则引领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效,获得过市级或行业工匠称号;要有实践力,在本岗位核心业务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获得高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本行业国家级技能比赛中获得前二十名,在本行业省级技能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要有创新力,善于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持续开展技术改进或项目研发,取得的创新成果形成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要有攻关力,参与市、厅或行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并发挥作用,并且具有团队协作意识,在创新链、产业链协同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研究制约本行业发展的瓶颈或正投身于推动解决“卡脖子”难题;要有传承力,注重学习梳理,善于总结归纳提炼已有技术技能,积极开展师徒传帮带,参与推动本领域知识技能的智能化、数字化,促进专业知识技能与智能工具相融合。

培育期一般为两年,培育期满,由省总工会向入选对象颁发三晋工匠证书。省总工会将建立工匠人才库,对有关情况动态跟踪评价,积极举办劳模工匠培训及“花开满园”“花开三晋”等培训,组织工匠进行学习交流,支持培育对象参加相关展会、论坛等活动。

培育期内,省总每年予以培育对象5万元经费,用于开展项目攻关、技能传承等工作,鼓励培育对象用名字命名其所在的班组、科室等,创建以其领衔、命名的创新工作室,鼓励引导创新工作室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优先推荐“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获得三晋工匠证书后,可以推荐为山西工匠学院特聘教师。省总要求各级工会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汇报,纳入党委服务范围,着力培养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的履职能力。

省总要求各级工会做好技能人才相关政策的衔接,形成多方发力、共同支持培育三晋工匠的良好局面。支持鼓励各级工会、企事业单位、社会资金对各级工匠培育进行经费配套。同时,加强与理工科高校、职业院校等沟通,合作共建工匠培育、研究基地,鼓励使用本级工会经费开展工匠培育相关工作。

(山西工人报首席记者 贺芳芳)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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