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总工会紧密围绕职工民生工作,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下,发挥工会“职工娘家人”作用,积极参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推动提高低工资职工工资水平。
一是深度调研,掌握职工工资第一手数据。对全省9个地区650家企业4429名职工开展最低工资标准问卷调查,对长春市汽开区汽车产业链68家企业一线职工开展最低工资标准专题调研,重点关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不同行业企业,不同年龄、学历、收入劳动者的影响,尤其是对低收入劳动者和生活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影响。
二是深度评估,形成工会版最低工资评估报告。以历年调整频率和幅度为对照,以吉林经济发展实际为背景,以调研数据为基础,综合最低工资对劳动者整体薪酬、家庭支出、企业用工成本和可持续发展影响等因素,形成工会版最低工资评估报告。
三是深度融入,高质量参与最低工资调整流程。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下,吉林省总在征询意见、专家研讨等环节充分参与最低工资调整。依托评估报告、政策法规和样本数据,有理有据提出工会方调整建议。调整建议得到三方充分采纳,最终方案的二档和三档分别在原方案基础上调增20元,调增后新标准为一档2120元,二档1920元,三档1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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