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总工会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瞄定目标、精心实施,扎实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纳入考核评价,高位推动工作。协调省人社厅,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作为省劳动力专班一项工作任务,纳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工作。形成党政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基层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提升了工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知名度和贡献率。
二是细化任务指标,确保工作落实。确定“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意见书等制度,统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等资源力量,推动健全劳动者申诉渠道,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用工维权”的任务目标,细化预出成果和考核标准,确保基层在贯彻落实时有抓手、有标准、见实效。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促进整改争先。公开考评结果,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扎实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全省县级以上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率100%,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制率43.03%。6个市(地)工会与检察、法院、人社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发出“一函两书”179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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