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引题)
以培养大国工匠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主题)
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副题)
中工网北京10月25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郑莉 郝赫)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国总工会新闻中心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总工会有关领导同志,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大国工匠、地方工会和企业负责人围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回答记者提问。据悉,《意见》明确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以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
《意见》包括九个部分27条举措,全文约4800字。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至第八部分是改革举措,第九部分是保障措施。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副组长马璐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有关情况。
据了解,《意见》注重与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相衔接,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注重深化拓展改革举措,突出目标导向、系统集成、重点任务、破解难题和强化合力。特别是强调围绕壮大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从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大力培养大国工匠、发挥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深化改革;围绕产业工人利益诉求和队伍结构变化,从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收入、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稳定制造业产业工人队伍、吸引更多青年加入产业工人队伍、把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现代产业工人等方面深化改革。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和政府、工会、企业的职责任务,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据介绍,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对于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团结动员广大产业工人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发挥主力军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承担牵头抓总职责的工会组织,将如何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对此,工会将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即在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上,创建新时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创设“中国工人大思政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上,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互联网+”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并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上,加强工匠学院建设,打造全国产业工人智能化技能学习平台,并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等阵地作用,向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普惠制、普及性技能培训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各级工会将在维护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和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上持续发力。包括健全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工作体系、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工作体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会服务职工就业帮扶服务体系,创建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作体系等,完善企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三年行动、“解决农民工欠薪、工会在行动”活动。与此同时,创新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四技五小两比”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并实施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发展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实施“劳模工匠助企行”,为产业工人搭建建功立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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