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会组织应该为基层工会主席撑好“保护伞”
本报10月24日头版以《淮安两级工会介入为基层工会主席维权》为题,报道了一外卖平台企业对依法履职的工会主席随意解职降薪的稿件。稿件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基层工会主席作为基层工会组织的法人代表,其在维护权益、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中冲在第一线,充分发挥着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也为助力企业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案中,李某作为当地网约送餐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依法参与和组织各类工会活动,并对平台企业站点工作尽心尽职,并未影响日常工作。然而,平台企业借口其参与工会等各类活动多为由,在未通知其和上一级工会的情况下,将其移出企业管理微信群,解除其职务,降低劳动报酬。
工会法明确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从中不难看出,该平台企业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获悉此事,淮安两级工会挺身而出,迅速介入,为基层工会干部撑腰,并在沟通无效情况下,聘请律师给予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最终,该外卖平台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赔偿李某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社保公积金补贴等共计3.6万元。
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作为一名基层工会主席,个人的力量虽是微小的,但工会作为一个组织的力量却是强大的。关键时刻,工会组织站了出来,帮助其讨回了公道。我们从中也得出了答案,要使工会干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对工会干部自身权益给予有效保障,这一举动无疑让广大基层工会主席依法履职尽责吃了“定心丸”。
目前,这起事件处理虽然划上了句号,但留下的思考和启示还是不少的。首先,各级工会要加大工会法的宣传力度。目的不仅仅要引导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也让企业知法、懂法、守法,避免一些企业视法律为儿戏;其次,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无论是工会主席还是广大职工,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切不可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再就是,工会应给予必要的关爱帮扶。在现实中,常有一些工会主席赢了官司,却丢了工作,本案中的李某自然也是一样,在工会和自己的努力下,及时走上了新的岗位。由此可见,工会在帮助维权的同时,还应做好工会主席再就业的关爱,让他们维权既有人“撑腰”,又无后顾之忧。(卢克余)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4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