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小课堂
原标题:离职员工名下的“百万粉丝大号”该归谁?
以员工个人名义注册的新媒体账号,在公司支持、同事合力下,共同宣传公司主营业务,收获百万粉丝。员工离职后,公司想拿回账号却遭到拒绝,账号的使用权究竟归谁所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这起案件,一起来看。
一家鲜果公司为推广宣传,决定运营社交媒体,并组建项目小组。员工小吴作为小组负责人,以个人身份证实名注册了新媒体账号。该账号内容定位为生鲜美食制作,由公司提供拍摄场地、素材。员工还组建了工作群,共同策划拍摄主题、文案、营销等环节。
经过持续发布,该账号获得了近百万粉丝的关注,为公司带来不少经济效益。不久后小吴离职,公司要求其交接账号,小吴却说该账号是自己个人所有,拒绝归还。公司遂将小吴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账号由包括小吴在内的多名员工发起,主要内容为宣传公司业务,员工共同构思创意,公司提供拍摄设备等支持,账号还被纳入公司视觉媒体部门管理,故账号内容并非小吴个人独自创作;辞职后,小吴也在个人社交平台称不再运营账号。从该账号的建立、内容、投入、管理等综合来看,账号是公司员工共同创造的劳动成果,法院一审判决使用权归属公司所有。
小吴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
一旦社交网络账号形成一定的经济价值,公司和员工可能就账号权益归属问题产生争议。如果账号是以用人单位名义注册,员工基于工作职责进行运营管理,账号权益一般应归属用人单位。如果员工自行注册和使用账号,通常应认定账号权益归属员工。
但是,实名认证并不是判定账号使用权归属的唯一根据,要综合考虑当事各方法律关系、账号注册的目的和过程、账号运营等情况,合理确定账号归属。
为避免出现账号使用权的归属争议,企业和劳动者可事先通过协议明确账号的权属,并就双方权利义务、账号运营管理等进行细化约定。
在这里也提醒劳动者,在注册账号时,要仔细了解平台的相关规定与协议,提前规避风险。
这就是本期小课堂的内容,我们下期见!
监制 赵洁
策划 张伟杰
撰稿 卢越
主持 卢越
制作 白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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