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开区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区域人才工作,工会培育选树的亦城工匠、创新工作室领军人等可申报亦城领军人才,在专项奖励资金、创业支持、住房落户、子女入学、职业能力提升等方面享受领军人才的政策和待遇。发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年金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用人单位优先为人才建立企业年金,进一步优化辖区人才环境,实现人才中长期激励。
一是纳入年金机制。经认定的亦城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优秀人才所属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可申请最高每人每年1.5万元的人才年金专项补贴。
二是拓宽领取条件。《办法》明确已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如符合“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一级至四级退出工作岗位的”和“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住院费超过医保报销限额标准的”两种情况之一,可提前领取企业年金。
三是灵活兑现补贴。人才年金专项补贴每年兑现一次。用人单位出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中止缴费,相应人才年金专项补贴同时中止。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用人单位恢复缴费并进行补缴的,按照实际补缴金额和期限补发人才年金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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