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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助力新市民与新就业群体“住有所居”
11月1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三场)上了解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锚定“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任务,解决新市民和新就业人群的住房问题,推动新市民实现“住有所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晓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黑龙江省针对各类人群住房保障需求,在抢抓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机遇方面,针对新市民和新就业群体在住房方面“买不了、租不起、住不好”等问题,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指导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五个城市先行先试。“十四五”期间,聚焦新市民、新就业等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堵点、痛点和难点,黑龙江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目前通过新建、改造、转化等模式已筹集房源2.7万套,其中重点支持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哈一机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益海嘉里农业园区、各级组织部门人才公寓等项目建设。
下一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多样化、多元化住房需求,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群众住得更安心、更舒心、更幸福。(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张世光 实习生 罗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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