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党委领导 工会参与 部门协同 多方联动(引题)
湖北全面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主题)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翀 通讯员梁爽)近日,湖北省委政法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通知,就全面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发挥工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防范化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完善党委领导、工会参与、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健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探索建立工会在劳动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基层治理的新路径。
通知要求,湖北省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与同级党委政法委建立重大信息预警机制,强化信息搜集报告和推送共享,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贴近职工、贴近一线的优势,提升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发现化解效能。运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结合建会入会、民主管理等工作,通过劳动争议多元化解、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智慧工会等途径,发现问题线索,主动介入化解。党委政法委指导同级工会就劳动保护等涉工普遍性问题发出公开提示函,鼓励和引导劳动者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普遍推动“工会+法院”“工会+检察”“工会+人社”等工会调解资源入驻综治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集中设立劳动争议咨询、协商、调解、援助等站点,实现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只跑一地、只进一门”。依托工会驿站、司机之家等阵地,设置普法角、工会法律服务信息“上墙”、建立“云调解”平台等,党委政法委引导各类普法资源和法律服务入驻工会阵地,对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等进行联合培训,提升工会依法调解、依法维权的能力水平。
通知提出,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聚焦基层、预防在前、区域协作、多元解纷的宗旨,推动构建外部联合、内部整合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在湖北省打造符合时代要求、贴近职工需求、具有工会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品牌,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的成效解决职工的急难愁盼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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