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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欲裁员分流、未足额补偿 工会“一函两书”助130余名职工成功维权

来源:中工网
2024-12-06 09:21

中工网讯 日前,得益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总工会的“一函两书”工作,当地一起职工维权事件有了圆满的结局。

今年7月下旬,金湾区总工会、红旗镇总工会接到珠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会的反映:该公司因整体业务调整,办公地点将由珠海市金湾区变更到东莞市,计划裁减及分流部分职工,涉及约130余名职工,公司拟以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0.7倍向职工支付补偿金。

金湾区总工会了解情况后,及时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程序,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与拟被裁人员协商,并安抚好职工情绪。

7月30日,金湾区总工会向珠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督促该企业裁减人员时要遵守法定程序,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标准,对被裁减的职工进行经济补偿,及时结清当月工资、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依规办理离职手续,并为职工再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考虑到该起事件涉及人数众多,金湾区总工会还安排了工会挂点律师跟进事件进展情况,协助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配合公司工会与行政方展开调解、协商。此外,金湾区总工会与区人社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共同跟进。

在工作小组、工会挂点律师的多次沟通协调下,该公司与职工就裁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以“法定经济补偿+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标准向不愿意到东莞总部上班的112名职工支付经济补偿,对20多名同意随公司到总部上班的职工支付安家费并加薪。至此,该劳动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珠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表示,在本次纠纷中,金湾区总工会的提示函提前预判和干预了潜在的劳动关系矛盾,及时纠正了公司的违法用工行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金湾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自珠海市总工会印发《〈珠海工会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来,金湾区总工会积极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在此次事件中,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效融入维权服务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的风险隐患,对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具有典型意义。

(南方工报全媒体记者马大为 通讯员吴桐瑶 叶洁莹)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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