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记者日前从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以来,泰州大力推广应用建筑工人劳动用工电子合同。截至目前,已累计在凤鸣山河、云境花园等60个项目中签订电子合同9000余份,从源头解决了传统纸质合同班组长代签、工价约定不实、管理难度大等问题。
据了解,泰州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筑工人劳动用工电子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筑工人劳动用工电子合同及离场工资结清确认书网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电子合同和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电子合同推行提供制度支撑。泰州将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纳入电子合同实施范围,要求施工企业与建筑工人约定的工资标准或计量单价在项目所在地工价合理区间之内。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实名制平台参建单位信息都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录入,录入信息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部分劳务分包单位,因不具备资质,施工总承包单位往往不将这些分包单位录入实名制平台,导致这些单位游离在监管之外。现在,要求工人必须与所属企业签订劳动用工电子合同,相关联的企业必须在实名制平台上进行登记、注册、认证,所有的分包单位都会“浮出水面”。在实名制系统中,分包单位的工人每月工资是由分包单位在系统中录入,然后提交总包审核,总包只可以驳回或者通过,不可以修改添加等操作,改变了以往总包一把抓的现象,在倒逼分包单位强化对实名制的日常管理的同时,也真正解决了以往的监管盲区。
现在,泰州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电子合同签订负总责,配备专职劳资员,督促项目所有分包企业及时在实名制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及电子签认证工作,并在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以分包企业为单位,通过实名制系统分班组、按工种制作电子合同,组织工人签订。为了确保合同真实有效,工人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在电子合同付款金额、支付周期等关键条款处签字确认后,手机将收到短信提醒,由工人再次确认,在方便工人使用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工人真签合同、签真合同。同时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和过程结算,尤其对实行计量工资制且单项工程完成周期超过1个月的劳务班组或工人,要求施工企业按月核清工人工作量。建筑工人离场前,实名制系统根据工人电子合同签订、考勤、工资代发等情况,自动生成离场工资确认单,减少工资结算纠纷。
在推进电子合同工作中,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在施工现场张贴标语、手机短信提示等方式,引导建筑工人主动签订电子合同,不断扩大工人知晓度和认同感;编制《建筑工人劳动用工电子合同网签操作手册》,帮助工程项目相关人员掌握电子合同网签流程和操作方法,提升项目劳务用工管理水平。同时开展督查检查,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对在建工程项目电子合同网签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并定期通报。该市还将电子合同签订情况作为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信用评价结果与企业招投标挂钩,不断压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对项目电子合同签订率高、管理成效好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在政策支持、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对电子合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联动质监、安监实施重点监管。
(江苏工人报记者 徐军霞 通讯员 严雁 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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