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总工会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聚焦“配”“管”“育”三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层层协管,全面加强工会干部协管工作。
坚持制度协管,注重“配好”干部。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县级工会建设的若干举措》等文件,健全协管机制。主动与主管党委组织部门沟通,选配有党政部门重要岗位历练经验的干部为市县总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配强市县工会班子。注重在地方党委调整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时,从严把握人选条件、规范协管程序。
坚持常态督导,注重“管好”干部。开展常态调研督导,省总党组书记每年赴各市总工会调研检查不少于一次。市总工会党组定期参与所辖县级工会党组理论学习,开展巡听旁听督导。省、市总工会分别建立市、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季度例会,开展季度汇报督导。
坚持育用并重,注重“育好”干部。每年举办全省市县总工会党组书记研修班,教育培训好关键少数。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工会各级党组织政治建设走深走实的若干举措》,全面加强全省工会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政治和勤廉建设。建立全省工会改革创新工作项目申报制度,实施工会“四争四多”机制,完善机关干部职级晋升与考核评价衔接办法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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