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评论员 陈婉扬
“救护车司机都喊他让一下,白车司机就是不让,耽误了7至8分钟。”——据央广网等多家媒体报道,12月7日,有网友发消息称,近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一小区内,因私家车司机不给救护车让路,导致老人送医看病被延误,遗憾离世。随后,这一事件登上社交媒体热搜榜。12月9日,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通报,对短暂阻碍救护车的违法车主进行了行政拘留。
目前来看,事件信息有限,私家车车主的行为是否直接导致老人错过最佳救治时间而离世,尚无定论。在事件相关的评论区里,网友纷纷表达了对司机这一行为的不理解:“真有这么离谱的人啊?”“想不通为什么要跟救护车硬刚?”“必须给救护车、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警车让道,连这个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怎么考的驾照?”……
网友的困惑,应该也是大多数人的困惑。救护车肩负着生命的重托,每一秒的耽误都可能牵涉生死。从相关视频来看,在车辆有足够空间腾挪的情况下,这位司机偏偏执意阻拦救护车,让人难以理解,对他人生命岂能如此冷漠?这种行为不仅涉嫌违法,更冲击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有一位网友的评论,或许问出了不少人的心里话:“车里承载着急需抢救的生命,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
为救护车让行是人之常情,更是一种法定义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明确,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所以,该私家车车主因阻碍救护车通行而被行政拘留,实属咎由自取。
不过,综观近年来的相关新闻不难发现,即便有法律震慑,现实生活中给救护车“添堵”的事件并不少见。有的救护车因私家车占用应急车道被迫滞留,延误了急需救治的婴儿的转院时间;有的私家车在小区内挡住救护车通行,患者家属急哭并表示将起诉物业和车主。除了救护车,消防车也曾遭遇因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导致无法通行的情况,小区居民不得不自发合力将私家车抬起侧放,以开辟“生命通道”。这些事件不仅可能耽误救援,而且暴露出一些人法治意识、公德心的缺失。
给生命让行,让“生命通道”畅通无阻,才能真正守护每一个人的安全。因此,在对此类行为依法惩处的同时,需进一步加强普法,让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的优先通行权更加深入人心,让公众的避让意识和对“生命通道”的敬畏进一步提升。在日常管理中,小区物业和相关部门也应共同努力,强化应急通道管理,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进而言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身边其实有很多跟安全、跟生命有关的通道,比如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逃生窗,等等,这些都要保持畅通,不能封堵。
不管是救护车里的人,还是那些被火灾困住急需救助的人,都是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的一员,也可能是我们的亲人、朋友,或者亲人的朋友、朋友的亲人,守护他们、救助他们,某种角度上也是在守护我们自己、守护这个社会的安宁。
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那样的新闻——“救护车送病人遇早高峰 警笛响起路上出现‘教科书式’让行”、“四辆车上演教科书式‘45度让行’ 为救护车让道”……现实中,类似的事情不时发生,这是社会不可或缺的法治、文明、温暖、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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