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明确2024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232元。
《通知》明确,2024年1月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4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同时,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最低缴费年限,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9232元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天津工人报记者高竹君)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4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