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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新鲜事儿 | 女子拒绝下班后排练年会节目遭辞退?如此办年会已然变味

来源:工人日报微信公众号
2025-01-08 08:46

原标题:女子拒绝下班后排练年会节目遭辞退?如此办年会已然变味


@职工小伙伴

你们公司开年会了吗?

年会上有啥节目?

员工要上台表演吗?

杭州一位女员工

因“不想跳舞”被辞退

引发网友热议

这是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

案件回顾

“‘辞职’变‘辞退’”

王女士(化名)在杭州一家健康管理公司的门店做美容师。某日,在连续工作12小时后,王女士准备在晚上9点下班。可领导不让她走,理由是“公司马上开年会,需要排练舞蹈”。

劳动合同。图源:浙江广播电视集团《1818黄金眼》

但由于王女士身体疲惫,且跳舞一事也没提前通知,于是她就直接回家了。

门店主任随即向上级汇报此事,上级便在微信工作群里询问“门店的舞蹈练得怎么样了”,王女士随即提议公司领导在安排工作前,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要临时通知,否则员工身体吃不消,“这样折腾下去,人都要倒下生病了”。

随后,该门店主任在群里回复“你都会啦,挺聪明,向你学习。我们笨,学得慢,没事,我们自己练......”。

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图源:浙江电视台教科影视频道

第二天,王女士去门店上班时,被门店经理叫去谈话。

经理提出要求,她可以留在该门店,或调去其他门店,但不管去哪里,都要服从领导安排。经理还表示,“不准有怨言,不准在群里发言,不准有任何意见”。

无奈之下,王女士选择辞职。

没想到,公司在她辞职后,发布了一条出人意料的辞退公告,上面列明了3条辞退理由↓↓↓

图源:浙江电视台教科影视频道

01

对顾客不负责任,服务顾客一半时,到下班时间就要走。

02

(对)年会节目排练有怨言,不服从公司安排,在群内顶撞门店主任。

03

平日工作态度不符合公司行为规范。

公司辞退员工有法定的条件和限制,因为员工拒绝跳舞就辞退,这样做合理吗?

律师解读

要求员工下班后“加练”

属于本职工作还是额外要求?

“下班后跳舞”对员工来说,属于本职工作还是额外要求?

王女士供职的公司是一家美容机构,跳舞显然不是“主业”,应该属于公司在员工本职工作之外组织的文娱活动,或叫企业文化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如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以外的其他工作,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据王女士介绍,当天她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才下班,按说这已经超过了国家标准,下班后还被要求“加班跳舞”,显然属于额外要求。

将“不得顶撞领导”写入公司规定,是否恰当?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要件和程序。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都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公司的“辞退公告”,王女士被辞退,其中一条理由就是“工作态度不符合公司行为规范”。从聊天记录可见,王女士的言语比较冷静——“事情能否提前安排,不要临时通知”,并无明显语言暴力。

而公司管理人员与她谈话,要她“不在工作群发言”“不准有任何意见”,这样的要求反而显得不合常理。

就算这家公司的“行为规范”里真有“不得顶撞领导”的明文规定,也可能会因为缺乏合理性而导致效力存疑。

这样的年会可以停

本来以“自愿参加”为宗旨的年会,有的却在发展中逐渐变味。很多原本不想参加年会表演的“打工者”,却不得不牺牲自己的私人休息时间去排练节目。一旦对此有异议,就可能遭到批评和针对。杭州美容店女员工甚至因拒绝排练而被辞退。

该美容店的做法显然有悖法律。年会跳舞并不属于该员工的本职工作,公司无权提硬性要求,更遑论要求员工牺牲下班休息进行排练。从该女士连续工作12个小时的表述看,已经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最长工作时间。再退一步说,如果公司把加班排练舞蹈视为工作一部分,那是不是该依法支付加班费?该门店以不排练年会节目为由辞退员工,涉嫌违规。

从公司的“辞退公告”看,公司最介意的,可能是该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在群内顶撞领导”。在有些公司眼中,员工的私人时间都要听从公司安排支配,一些年会、团建更是变成一场服从性测试。发布这份“辞退公告”,更有“杀一儆百”的目的,害怕其他员工也受此影响“产生自己的想法”。

如此办年会,已然让年会变了味。年会本来起到的凝聚员工、融洽感情的作用逐步消失了,变成一场劳民伤财、折腾员工的程序化、样板化表演,变成一场员工牺牲休息时间的无报酬付出。很多员工对这样的“变味年会”叫苦不迭。

某招聘平台发布的《2023职场人年终期待调研报告》显示,在一线城市职场人中,54%的受访职场人不期望举办年会。上海市总工会曾做过一项调查:“单位年会让你表演节目,你会嫌烦吗?”调查结果显示:20%的网友表示自己是“社恐”,如果要表演节目,会让自己焦虑又失眠;17%的网友认为实在太烦了,从构思到排练,再到表演,年会活动是个全方位的负担;15%的网友认为“排练需要占用大量的私人时间,有点为难”。

饱受职场人诟病的又何止是年会,一些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参加的团建、破冰活动,同样被认为占用员工休息时间,逾越公私界限。这些活动从原本的公司“福利”“文化”,异化成一种员工的负担。公司可能觉得自己花了钱,花了心力组织,员工却不认为能从中获益,导致一种“双输”的局面。

想让双方都开心满意,还是要让年会等活动回归到其原来的轨道上。单纯折腾员工的年会,还是停一停吧。

(综合来源:深圳市总工会、央视网、南方日报、申工社、荔枝时评、齐鲁晚报网等)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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