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先生
据《法治日报》报道,一些互联网博主在卖惨路上一路狂奔:粉丝数十万的“生病”博主,先后发布90多条“我要走了”的视频;粉丝超百万的大V博主,哭诉自己25岁确诊肝癌晚期;粉丝2000万的超级网红,自述得不到母亲的爱,还被丈夫出轨背叛、卷钱抛弃⋯⋯
无以复加的悲惨遭遇,你会为他们心酸心动吗?
事实上,很多博主将卖惨做成了一门生意,有人左手手背上“插着留置针”,右手就麻利地介绍手心里的面霜。难怪受到欺骗的网友们义愤填膺,有人说“卖惨收的钱都得吐出来”,还有人说“完善相关法律,卖惨等同于诈骗”。
卖惨在本质上与诈骗无异。法律上对“诈骗罪”是这样定义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图片来源:新华社)
卖惨至少有两个要素符合诈骗罪的特点:欺骗方法和骗取财物。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铤而走险的互联网博主受到了相应的惩罚。就在去年底,“一名妇女被丈夫关在房间内,限制人身自由且不给饭吃”的视频走红网络,结果查明是夫妻二人为涨粉带货而卖惨,最后双双被昆明警方拘留5日。再往前溯,四川资中一女子为吸粉引流,和母亲一起编造被养母“强迫相亲、非法拘禁”等悲惨情节,同样被警方拘留。
已有人被拘在前,为何还是有人前赴后继地奔走在卖惨路上呢?
利欲熏心恐怕是主因。直播带货迄今为止仍是互联网的强劲风口,看到网红主播们“日进斗金”,难免有人打错了主意。从吃播到搞怪,再到卖惨,本质上都是源于“熙熙攘攘,利来利往”。但卖惨与吃播、搞怪不同,它是利用公众的同情心理,以欺骗的方式从公众口袋里骗取钱财。悲惨的人设一旦打造成功,不光是直播带货利润可观,光是打赏就可能带来不菲收入。难怪总有人不肯放弃卖惨。
(夫妻自导自演家暴卖惨,后被昆明警方拘留。图片来源:光明网)
其次,平台的助推也难辞其咎。在流量的加持下,平台对一些卖惨账号也疏于甄别,有的甚至为卖惨博主暗暗引流。毕竟,与其它明目张胆的违法越界行为相比,卖惨的后果好像也没那么严重,从千万个网友口袋里掏出来的钱,看起来“数额好像也没那么大”。
正是因为看起来罪过不大,一些人才会在卖惨路上肆无忌惮地狂奔。
事实上,欺骗行为的本质,是使对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现实生活中,语言欺骗、文字欺骗、图片欺骗、视频欺骗等都属于诈骗手段。而积少成多的诈骗方式,行为同样恶劣。
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卖惨的危害,也在不遗余力地治理。“清朗”系列专项行动,2024年重点整治通过摆拍场景等方式,制作扮穷、卖惨内容博眼球等行为。
那些希望通过卖惨牟利的互联网博主应该意识到,没有一种欺骗能够长久,靠卖惨来获取流量进而攫取利益的行为,迟早会被识破,届时鸡飞蛋打不说,自己也会身陷囹圄。
如果说“卖惨”是互联网的虚假人设问题,那么将卖惨做成生意,就是法律问题。法律的问题,要通过法律来解决,所以,奉劝那些靠卖惨来牟利的主播们趁早歇手,那些企图通过卖惨来卖货的生意也该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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