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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施行,老人出资给孩子买房属其个人财产吗?法官详解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2-01 14:40

2025年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施行。就公众关心的“老人出资给子女购房的房产归属”问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法官以新规定进行详细解答。

“儿子结婚儿媳怀孕,喜上加喜,我准备拿出养老钱给儿子买套房。听说只要是婚后父母出全款买房,又登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下,这房子就是我孩子的个人财产?”有老人提出疑问。

法官认为并非如此。根据《解释(二)》的规定,老人说的是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首先要看老人是不是约定只赠与其孩子一个人,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离婚时一般判决该房屋归出资父母一方子女,也就是老人的儿子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还要综合考虑婚姻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如果老人不是全款出资买房而是只出一部分钱,或者和亲家商量让他们也出一部分钱,那么一旦小两口离婚,老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根据《解释(二)》第八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法官认为,按照新规定,父母给子女出资购房,如果双方签订借款协议,有借贷合意并实际出借了资金,那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无论小两口是否离婚,父母都可以要求子女还款。而如果并非借款关系,也没有只赠与单方子女的明确约定,那么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都有出资的话,离婚时会以出资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为基础,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家庭实际情况判定房屋归属和补偿数额。

记者:林靖

责任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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