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劳动者权益小课堂 | 报销款还是工资?发放劳动报酬不能成“糊涂账”
讲法律知识,解劳动者心忧,这里是劳动者权益小课堂第一百三十期。今天咱们聊聊报销算不算工资的话题。
单位给员工发钱,有时是“工资”,有时却写明是发 “材料款”或“报销款”,甚至混着一起发,不知道发的是什么钱。到底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混着发钱”让劳动者“傻傻分不清”。
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2019年,小张入职某医疗公司,后来双方因工资差额及生育津贴差额等发生争议。庭审中,小张说自己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补助”,绩效和补助两部分通过提交发票形式报销发放。公司则主张小张仅有基本工资,每月发放的报销款是因履行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采信了小张主张的工资构成,即基本工资+补助工资+绩效工资,最终认定该“报销款”的性质为工资的组成部分,对小张要求其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差额以及产假期间工资差额的诉讼请求,法院均予以支持。
小张的经历不是个案。实践中,有些企业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给员工支付工资,但却不注明明细,有的将材料款、差旅费、交通补贴、加班费、年终奖“眉毛胡子一把抓”,员工也不知道转账里包含什么项目,等到要主张权益时,却是有苦难言。
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应该积极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转账时提供工资清单。劳动监管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核实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督促更多用人单位要规规矩矩行事,明明白白发放工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这就是本期小课堂的内容,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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