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政策“厚礼”引才返乡
淄博日报讯(记者侯林)建立重点培育青年人才库,搭建创业平台,强化培育赋能支持优秀人才发展……日前,淄川区印发《关于支持农村在外人才返乡任职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政策上支持引导农村在外人才返乡任职创业,激励包括退役军人在内的各类人才反哺家乡建设、促进强村共富。
据了解,此次回引对象为籍贯或户口、出生地、生长地在淄川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有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在外经商及企业管理人才、实用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淄川区将设立35周岁以下重点培育青年人才库,对在《措施》实施至2026年村“两委”换届前回村任职人员实行入库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每月500元—10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对本村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淄川区还将给予村集体经营收益增量奖励。
除在待遇保障上吸引人才返乡外,淄川区还搭建创业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退役军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期限最长3年的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属于小微企业的,可申请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贷款,并对创业带动退役军人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奖励。退役军人新办个体工商户的,自工商登记当月起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措施》还对回引人员在培训、培育、发展路径、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扶持政策。尤其是对因升学、入伍、工作等原因退出集体经济组织的回村任职人员,依法维护其住宅的合法使用权,并对有购房需求的回引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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