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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评丨抓前端治未病,给“劳动法律监督服务岗亭”点个赞

来源:中工网
2025-03-28 08:37

中工网评

中工网评论员 李靖

据近日《工人日报》报道,在前不久陕西省宝鸡市举办的一场现场招聘会上,宝鸡市总工会把“劳动法律监督服务岗亭”设在现场,6名公益律师接受求职者的法律咨询,为他们答疑解惑,并对一些用人单位的就业限制条件、虚构职位名称、夸大工作内容、收取报名费或抵押金等违法招聘行为进行纠正,护航劳动者权益。

企业的招聘信息有没有问题?用工条款、待遇设置是否合理?这对于不少求职者特别是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而言,往往不太好判断。现实中,求职者对劳动领域相关法律知识的储备往往比较有限,即便应聘时对有些问题心有疑惑,也无法得到及时专业的解答,为了不错过机会,有时稀里糊涂就踩了“坑”,进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工会把劳动法律监督服务岗亭搬到招聘会现场,好处多多。对于求职者来说,招聘现场有疑问可以随时提出来,及时获得解答,省去了自己查证的繁琐,也有助于把求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让应聘更安心、更有效率。对于招聘企业来说,通过求职者在劳动法律监督服务岗亭的一些咨询反馈,公益律师能够发现并指出企业自身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帮助他们及时改正纠偏,从而避免后续用工风险。同时,工会这个职工“娘家人”在招聘现场“坐镇”,对于个别试图给求职者“挖坑设陷”的用人单位来说,也是一种震慑,使其不敢肆意妄为。

招聘会现场设置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服务岗亭,也是工会探索劳动争议纠纷源头化解的一个有益尝试。把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到招聘环节,相当于“治未病”——有什么“雷”在招聘时先“排”了,真正建立劳动关系后就会多一份和谐与安宁。

近年来,各级工会在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领域不断发力。全总大力推进涉工法律规定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工会“一函两书”,修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联合发布“一函两书”典型案例,积极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工会落实、执行涉工法律规定。各地方工会在打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持续完善“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工会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等方面也持续推进。截至2024年底,已有14个省份出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体系日臻健全,服务的职工群体越来越广,服务的方式更加丰富多样,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是法律赋予工会的职责。《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全国总工会也下发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对各级工会开展相关工作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做好日常监督某种程度上比事后处罚更重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期待各级工会能有更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创新举措,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会维权服务工作,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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