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管理层担任安全总监应成食品企业“标配”
童方萍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构建更完善的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突出强调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新增食品安全总监应由企业管理层担任的规定,明确了食品安全总监在企业的职级定位,确保更好履行职责。(见4月7日《工人日报》)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上述文件,明确要求食品安全总监须由企业管理层人员担任,并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机制。这一变革不仅是对既有制度的优化,更释放出明确的信号:食品安全管理必须从“形式合规”转向“实质担当”。
长期以来,部分食品企业虽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但实际履职中常面临“权责不对等”的困境。食品安全总监或安全员因职级较低,难以跨部门协调资源,导致风险管控措施流于表面。修订后的规定直击这一痛点,要求食品安全总监必须由企业管理层人员担任,从制度上赋予其更高的决策权限和资源调配能力。
这一内容的调整,其一可以提升决策效率,身在管理层的安全总监能够直接参与企业战略制定,将食品安全纳入生产、供应链等核心环节的优先级考量,减少“事后补救”的被动局面。其二可以打破部门壁垒,职级定位的明确化,使安全总监能够有效协调生产、质检、法务等部门,增强风险防控合力。
食品安全问题在生产端的根源往往在于责任链断裂。修订后的上述规定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列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制度落地,从而避免“纸上谈兵”。安全总监作为管理层成员,可直接向最高决策者汇报,确保风险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与权威性。就此而言,安全总监的职级定位提升,应成为食品企业安全治理的“标配”。
安全总监职级提升仅是起点,将新规所赋予的责任落地才是关键。这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专业化能力建设,完善安全总监等相关人员考核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全方位构筑起食品安全的“防护网”。
食品安全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关乎公共健康的“必答题”。将安全总监这一职位真正固化为企业治理的“标配”,让食品安全从“墙上制度”变为“行动自觉”,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关企业必须尽快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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