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期
潮涌:工会改革踏上新征程
1988年10月22日,深秋的北京天安门广场,风和日丽,景色宜人。人民大会堂沐浴在金色的秋阳里,显得更加宏伟、壮观。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里隆重开幕。
中国工会十大以后,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大会方针,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拓宽工会工作领域,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召开,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1988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确定,要把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作为今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工人阶级是改革和建设的主力军,工会承担着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改革潮涌催奋进。全面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把我国工会推上了历史性转变关头,在此背景下召开的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改革必然成为大会的主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祝词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依靠和发挥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祝词阐明了工会改革的原则和任务,强调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作为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一项基本指导原则。
全总十届执委会所作题为《推进工会改革,团结亿万职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工作报告,提出了工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方针和任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改革全局,把发展生产力和维护职工利益结合起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团结广大职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
大会总结了中国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我国工会工作的新鲜经验,通过了《关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等决议,提出工会在深化改革中的主要任务,确定工会改革目标、原则、方向和实施步骤。
中国工会十一大是改革起步和探索阶段工会改革最具成果的一次。大会首次提出了工会改革的总体构想,确定了新时期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即维护、建设、参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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