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北京4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杨洁)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公布河北、江苏、河南等地查处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典型案例,并就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中小学在校时间过长、节假日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形象,具有极大安全稳定风险。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合法休息权益,维护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2月5日,河北省教育厅对组织高三学生违规补课的保定市高碑店第一中学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取消其3年内省级评优评先资格。省级在分配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时,对高碑店市按最低档执行。同时明确规定,任何学校一经发现存在违规补课行为,取消学校所获省级荣誉称号。
2月7日,江苏省教育厅对存在假期违规补课行为的连云港市灌南高级中学、灌南县惠泽高级中学、宿迁市致远中学、宿迁市泗阳中学4所学校,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取消省四星级普通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申报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等处理。
2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对存在提前开学、违规补课问题的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信阳市第六高级中学和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级中学进行全省通报批评,省委教育工委约谈了洛阳市、信阳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洛阳市、信阳市有关部门对3所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提到,少年儿童正处于身体和心理快速发育的阶段,充足的休息对于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安排好中小学生节假日的休息和活动是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
北京四中原校长刘长铭认为,把适度的闲暇时间、选择权、决定权还给孩子,尤其是高中生,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逐渐学会安排和掌控自己的生活。
通知提出3点要求:一是切实提高站位,深刻吸取被查处学校的教训,充分认识违规补课、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危害,坚决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将合理安排中小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充分保障学生睡眠和自主学习互动时间作为“底线”,将禁止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作为“红线”,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常态化、持续性排查整治,维护好教育生态;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处不力、敷衍塞责的地方,要约谈教育部门负责人,在评先争优、绩效考核、项目申报、经费奖补等方面予以降档扣分处理,对顶风违规、屡禁不止的学校,要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予以处分。
教育部还公布了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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