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诚信政府要敢于问责
“治国理政,无信不立。”民进中央副主席张帆委员的发言开门见山。他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形成全社会的“信任共同体”是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政府诚信不仅具有示范效应,而且关乎民心得失。
“有的以主要领导为轴心,‘人在政存,人去政息’,许多政策因为官员的调动而中止;有的缺乏战略眼光,制定的规划频繁变动,甚至朝令夕改,或因个别领导的观点全盘推翻;有的或颁布一些不切实际的设想,或上下联动存在‘中梗阻’,公开的承诺没有兑现;有的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张帆直陈一些政府部门的种种弊病,认为对于政府的失信行为,要敢于问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他建议将政府公信力作为评价执政状况的重要标准,对于政府的失信行为,要设计出明确的问责机制,认为如果政府没有勇气引咎自责,将来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一个社会的管理成本也会大幅度增加。“诚信不仅是政府的道义责任,更是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张帆还特别讲到一些所谓的“官场惯例”。“某些陋习危害尤烈,如‘新官不理旧账’。如果前任官员制定的各种政策没有连续性和约束力,那么,政府将被视为个别官员的个人化身。”
张帆建议,若前任官员执政错误甚至行为不端,继任者有责任追根溯源和向有关部门举报,哪怕前任官员已经成为自己的上级。作为制度设计,必须建立干部任期责任制考核办法,按照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必须对制定、变更、废止政府决策的权限、程序等做出严格的规定,并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记者 潘高峰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