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等解答“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
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推进服务提升,实现转型升级;
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推动新老业态分类管理、错位服务
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等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谈到网络约车时,杨传堂透露:“网约车我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
杨传堂表示,要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提升服务,实现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来构建多样化的、差异性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推动新老业态的分类管理、错位服务,逐步融合发展。
出租车改革中不存在政府与民争利的问题
在谈到出租汽车改革难啃的硬骨头时,杨传堂表示,当前,我国出租汽车行业正处于新老问题叠加、新旧矛盾交织的特定阶段。既有观念体制束缚之阻,亦有利益固化藩篱之绊,改革难度之大更是前所未有。
杨传堂指出,要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评价的标准。
“政府部门在改革中自身是没有任何利益的,也不存在与民争利的问题。我们根本的出发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兼顾平衡各方的利益和诉求,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并为今后的改革发展留下空间。”
此外,杨传堂表示,要坚持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充分考虑到地区的差异,给予地方充分的政策空间和自主权,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循序渐进,避免操之过急的休克式改革。
“量体裁衣”给网络约车一个合法出路
针对大量私家车接入网络约车平台,杨传堂表示,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是不合法的。“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
杨传堂指出,网络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平台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络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杨传堂说。
具体到私家车如何转化成网络约车,杨传堂表示,“按照目前我们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私家车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 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出租车经营权无偿、有期限是改革方向
针对国内有城市开展了出租汽车经营权数量和价格的双放开,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表示,在推进出租汽车改革过程中,特别希望各个城市能先行先试,因为出租汽车的管理、城市交通的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主体责任。
“有的城市,比如宁波、杭州、南昌、南京等,提出来取消出租车牌照的使用费,这正是我们在改革过程中推动的工作。”刘小明指出,出租汽车传统业态和新业态需要在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下进行竞争,如果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有经营权的使用费,很显然竞争环境是不平等的。
“我们这次改革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向,就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目的是为了使出租汽车服务能够进入良性循环,而且用优质的服务来取得经营权。”刘小明说,至于在改革的过程中是不是取消经营权,是不是可以完全放开数量,这要取决于各个城市的情况。
“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管理模式需优化
针对出租汽车司机吐槽“份子钱”的问题,刘小明表示,“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这种管理模式需要改进优化。
“‘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刘小明直言,“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没有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导致劳资关系紧张,企业利益固化。”
杨传堂表示,出租汽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司机是一个弱势群体,和企业坐下来谈判哪说得过企业?所以在这当中工会要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刘小明说,交通部特别强调和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将企业和驾驶员结合起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使行业进入良性循环。
(中工网北京3月14日电 中工网记者 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