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一是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2015年的16%提高到19%。二是将中国铁路总公司等68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三是优先安排资金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过剩产能及人员安置。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0亿元,下降13.2%。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97.2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1797.23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1.23亿元,增长37.3%。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894.7亿元,下降5.5%。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360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4.7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7.82亿元,增长29.2%。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94.7亿元,下降10.4%,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97.23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为2691.93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59.05亿元,增长23.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144.19亿元,增长5.6%。其中,保险费收入34376.5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0848.04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546.53亿元,增长10.6%。本年收支结余3597.6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0600亿元。
三、切实做好2016年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
(一)贯彻实施好预算法。
(二)加快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
(三)提高预算执行效能。
(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