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代表认为,司法机关加强自身反腐的力度仍将长期持续下去。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这一大背景也决定了今年反腐工作的重点领域。
根据报告,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积极预防的犯罪行为包括:妨碍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犯罪,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等。
全国人大代表、刚毅集团董事局主席王敏刚说,抓好以上重点领域反腐工作“非常必要和及时”,有利于实现精准反腐,继而服务于深化改革的全局。“越是面临经济困难局面,就越需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为改革攻坚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上海德力西集团党委副书记周振波代表注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附页中,专门用图示概括了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如果说全面深化改革要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那么惠农扶贫资金、社会保障等就涉及‘最后一公分’。如果发生克扣侵占等腐败行为,就会直接损害百姓利益,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他说。
两会代表委员认为,在巩固已有反腐成果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玲说:“我在辩护过程中,在为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深感痛心惋惜的同时,也深切体会到预防犯罪的必要性和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性。”
她建议,在反腐斗争中,应尽快建立完善法律体系,解决举报人人身安全保护,举报线索查办、保密、反馈工作规范等问题。
崔根良代表建议,应推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控制体系,从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把预防和惩治腐败融入实际工作流程之中,监督干部正确看待和使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