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4日(星期一)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图为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陈杰 摄
扬子晚报记者:我的问题是,有不少人认为打车难一定程度上是出租车牌照管制造成的,也造成了资源稀缺,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行业垄断和权力寻租。我们注意到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内有城市开展了出租车经营权数量和价格的双放开,请问会不会在全国推开这样的改革?我们也注意到近一段时间有很多城市已经陆续取消了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使用费,是不是意味着今后出租车就不需要有经营权了呢?
刘小明:您的问题讲了三个方面,第一个讲了经营权;第二个讲了经营权的有偿使用,现在有些城市已经把它取消了;第三个是是否可以放开数量管控。其实这三个问题都是有关联的,也是出租汽车管理改革中十分重要的问题。刚才部长讲出租汽车改革是世界性难题,数量管控也是全世界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中特别需要研究、探索的问题。
首先说经营权的问题。作为一个城市来说,出租汽车是交通体系的一部分,而且它满足的是个性化的出行服务。对于我们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来说,由于道路资源有限,很大程度上我们必须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才能使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解决得更好。这样的话必须对出租车的经营权总量有所调控,调控的目的不是让它随意发展,而是有一定数量的控制,让它处在一个合理的交通结构上。比如现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一些城市,出租汽车在整个城市中除了步行以外的出行比例基本在5%—8%。从国际上特大城市、大城市的交通管理来说,也没有超过8%以上的出行比例。所以对出租汽车管控主要是为了城市交通结构更加合理,老百姓的出行更加方便,城市交通的集约化程度更高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