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4日(星期一)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图为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陈杰 摄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我的问题和份子钱有关。我们在平时采访当中听到很多司机会吐槽,说他们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想的就是今天又欠企业多少份子钱,是100还是200。现在有了网约车之后,他们的竞争压力更大,而且收入也有所下降。刚才杨部长谈到这次改革会触及到份子钱这块,办法是企业、协会和我们的师傅能够坐下来和平协商,但是师傅们的反映是他们相对于企业来讲是弱势群体,最后的谈判结果是不了了之。所以我的问题是,这次改革有没有可能真的会让师傅们的份子钱有所减少,为他们能够减轻一些负担?
刘小明:您提得这个问题是出租汽车改革的一个难点,也是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但是我想说,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因为份子钱是我们通俗的叫法,准确地说应该是经营的承包费,或者是劳动定额。它是指在承包经营的模式下,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的有关费用,也就是类似于当时在农村改革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家都知道,改革开放初期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多劳多得,这是整个分配制度中一个基本的制度
叫“份子钱”也好,或者叫“经营承包费”也好,各个地方虽然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是整体上来说,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有一些是刚才所说的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在这方面,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一些老出租车司机,对这个是非常认同的。但问题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没有让它真正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导致劳资关系紧张,企业利益固化。在这个过程中,也导致了业内甚至是很多学者对这种方式的诟病。从我介绍的这段过程大家可以看出,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当然,这种模式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