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上午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和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我的问题提给杨部长。去年“两会”您在部长通道上说要尽快出台出租车改革意见,可是我们等了半年之后,在去年10月份才出台了两个意见的征求意见稿。现在又是大半年时间过去了,今天您说意见还在修改和调整当中,我们特别想知道,差不多半年的时间,我们征求到了什么样的意见,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啃的硬骨头,正式方案什么时候出台?会不会难产甚至流产?
杨传堂:谢谢你提问。去年10月10日,我们就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和网约车管理的两个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共收到了5008件、6832条意见和建议。在此,我也向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征求意见的情况,我们分别于10月26日、11月10日、11月28日分三次对公众作了发布,特别是大家最关注的一些问题,把A方、B方甚至C方各方的意见都在网上和报纸上进行了公布,让大家进行比较。
杨传堂: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们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等部门对这些意见逐一进行分析,认真研究和吸纳,又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对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深入研究,对相关政策开展了第三方评估。社会反映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的主要是:网约车审批的程序、许可的条件,报废的年限,劳动合同的问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都采取了积极稳慎的态度进行反复研究和合法性论证,在文件起草、修改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了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杨传堂:一是坚持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予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评价的标准,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促进出租汽车供给侧改革。二是坚持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政府部门在改革中自身是没有任何利益的,也不存在与民争利的问题,我们根本的出发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兼顾平衡各方的利益和诉求,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并为今后的改革发展留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