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大幕拉开
工会界委员聚焦职工安置
“行业不景气,以后怎么办?”今年春节,井下工人王辉和发小张超是在长吁短叹中度过的。同在河北一家煤矿工作的两个人,一人烦恼今年可能还会降工资,另一人则担忧饭碗都要没了。(应采访者要求二人均化名)
可能面临“丢饭碗”的不止他俩。春节前夕,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简称“两个《意见》”)接连下发,作为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要任务的去产能正拉开大幕。
按照《意见》,从今年起,要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吨~1.5亿吨,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据估算,数以百万计的职工将面临安置或调整。动静之大,影响之深,几可比肩上世纪末的国企改革。
在这场变革中,广大职工的权益如何保障?面临调整的职工出路在哪里?工会界委员纷纷支招。
“把底给职工交清了,职工会理解”
9000多名职工离岗分流,没有发生群体不稳定事件,2015年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攀成钢”)因转型升级、关停冶炼区而分流职工的工作最终实现平稳过渡。
“企业民主管理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多位委员提及这一事件,如是评价。
据介绍,攀成钢公司从启动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到职工安置方案正式出台,历经6个多月。其间,该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厂务公开,把公司困难情况向职工交底,并广泛征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让相当部分职工满意的安置方案。之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代表表决通过了安置方案。
“在安置职工过程中,职工最担心的就是有‘猫腻’,搞暗箱操作。企业把家底给职工都交代清楚了,职工会理解和支持改革的。”委员们不约而同地表达了这一观点。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委员认为,企业关停并转迁重大事项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提交职代会审议,国企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坚决避免未履行民主程序而强制推行的错误做法。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梁嘉琨委员也表达了同样观点。他提出,在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首先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职工清楚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必要性、紧迫性,争取职工理解和主动参与;其次,要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在阳光下运作;三是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未征求职工意见和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决策不实施,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不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