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劳资争议案 全免诉讼费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31日 002版)
新华社长沙3月30日电(记者苏晓洲)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今年开始实行劳动争议案全免诉讼费,这一措施推行2个月来得到了群众好评。
株洲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尹姮介绍,中部工业重镇株洲市有近40万人的产业工人队伍。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日益觉醒,劳动争议案件也逐年增加,2009年,株洲市法院受理此类案件469件、同比增长14.39%,96%诉讼主体是经济收入较低的一线产业工人或劳务工人。
据记者了解,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劳动争议案要交诉讼费,这道“槛”将很多普通劳动者挡在了劳资纠纷官司的“门外”。综合各方建议,株洲市中院决定从今年起,全市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案件受理后立即进入立案调解等司法程序,“一条龙”司法服务不拖泥带水。株洲市中院为此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希望社会和媒体监督举报法院或法官的违规行为。
株洲市法院自从这项制度实行以来,2个多月时间内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7件。从这项制度中受益的很多当事人认为,劳资纠纷官司全免诉讼费,让低收入群体打得起官司、敢打官司,这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