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04月02日 星期一

黑龙江省人大积极推进工会相关立法

“只有立了法才能让职工说话”

《工人日报》(2010年04月02日 001版)

本报哈尔滨4月1日电 (记者郭强 通讯员刘海峰)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有12800余家国有企业完成改制,200余万国企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实现平稳过渡。省总工会有关人士认为,这是近些年黑龙江省人大不断完善工会法律体系、让职工依法拥有了更多权利的结果。

近年来黑龙江省人大积极推进工会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使该省工会立法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2001年以来,先后修订和制定实施了《黑龙江省私营企业工会条例》、《黑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目前,《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也即将出台。

“完善工会法律体系,支持工会组织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武文斌说。

基于这样的认识,省人大在推进工会相关法律立法的过程中排除了诸多阻力和干扰。据介绍,在一次有关职代会条例的讨论会上,政府有关部门的一些人认为,“这样的法多了工作不好干。”“职工权力大了,改革还能进行下去吗?”一位省人大常委当即表示:“没有这个法,职工哪有多少权?只有立了法才能让职工说话,才能让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依法维权!”

据了解,对于每一部法规,省人大都要与省总工会组成联合调研组进行深入调研,使这些法规更具完整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仅《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起草组就在一年内先后召开18次会议研究修改草案,6易其稿。

同时,省人大积极推进工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5年来,人大多次组织力量,对全省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由于工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目前,该省已建工会的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94%,已建工会的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建制率达77%;全省已建工会的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85%。尤其在企业改制中,改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职工参与、监督,有效防止了违规操作、国有资产流失、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现象的发生。该省一家大型国企改制中,经营者拟以4100万元将企业出卖给一家民营企业。广大职工依法行使监督权,否定了这个方案,经拍卖以7900万元被哈工大集团收购。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