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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09日 星期一

上海市国资委出台指导意见

国企率先尝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09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张路)在上海市政府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工作会议之后,上海市国资委随即出台指导意见,对市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

指导意见提出,国企要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合理确定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围。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应以使用劳动合同制员工为主,逐步减少非“三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比例。要制定吸纳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制度。其中,符合企业用人要求的优秀高技能劳务派遣员工,要有计划地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并予以正常的晋职、晋级,增强他们对用工单位的归属感。

针对劳务派遣员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将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动合同制员工纳入同一薪酬管理与业绩考核体系,破除工资分配中的“二元”结构。企业还要重视改善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要将其纳入集体协商内容。此外,企业要按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并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缴纳劳务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在劳务派遣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国企要探索吸纳劳务派遣员工参加本单位职代会的具体办法。企业未吸纳劳务派遣员工为职工代表的,职代会应当有劳务派遣员工列席参加。企业还应吸纳劳务派遣员工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对于那些已加入劳务派遣公司工会的劳务派遣员工,企业工会应协助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做好会籍管理、工会活动和权益维护工作。

市国资委还对国有企业提出了监督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企业要通过市场竞标,选择资质过硬、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管理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对不认真履行协议、管理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要依法终止派遣协议,及时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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