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非公企业四方面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18日 003版)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今年非公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在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改善工作环境、加强人文关怀4个方面下足工夫,保证创建工作有序进行。”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李达球在日前召开的全区非公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研讨座谈会上强调的。
李达球在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明确深入推进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依法全面签订劳动合同,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保持在99%以上,3年以上中长期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占比例不低于70%。非公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在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改善工作环境、加强人文关怀4个方面下足工夫,保证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据悉,广西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以来,到目前,全区累计通过并有效实行的各类集体合同8020份,涉及职工137.96万人,其中,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6498份,涉及职工56.97万人。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建制率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均走在了全国前列。
据了解,此次会议是由自治区总工会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工商联、区企业联合会4家单位联合召开的。梧州中恒集团公司、河池南方有色冶炼责任公司等12位与会的民营企业代表,交流了各自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措施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