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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19日 星期一

河南省坚决纠正“搞煤矿难免死人”等错误观念

【安全生产万里行】再好的资源也不能拿百姓生命去换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19日 001版)

本报郑州6月18日电 (记者王冬梅)记者今天从河南省安监部门获悉,河南省积极倡导“事故可防可控、干煤矿可以不死人”的科学理念,将每名矿工都当作自己的亲人,坚决纠正“搞煤矿难免死人、煤矿事故带有自然灾害因素难以避免、死一两个人与矿长关系不大”等错误观念。

据悉,河南省将安全发展作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提,凡不符合城乡安全规划、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承接引进,严防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安全没有保障的企业从省外向省内、从城区向农村转移,将保证安全作为煤炭兼并重组和矿山资源整治的首要原则,再好的资源也不能拿老百姓的命去换。

河南安监局局长张国辉介绍说,安全生产科学理念的确立,有效破除了“事故难免论”、“事故易发多发期不可逾越”等的思想桎梏,极大促进了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今年前5个月,全省各类事故死亡1129人,比去年同期下降27.6%,较大、重大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下降37.5%和50%。

河南积极从多个方面创新煤矿安全责任追究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平顶山市新华四矿矿长李新军、副矿长韩二军死缓、副矿长侯民无期徒刑,此举创新了刑事责任追究规定,在煤炭行业引起强烈反响。

在河南省,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个体私营煤矿,只要发生死亡以上事故一律停产整顿,重新检查验收,对煤矿及事故责任人按法律规定上限顶格处罚。年产15万吨的煤矿只要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就依法关闭,煤矿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相关负责人先行免职。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即使没有导致事故发生,也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河南省把查处涉煤腐败案件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的突破口,从今年5月份起用半年时间,再次对领导干部违规在煤矿参股投资等行为进行清查,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领导干部充当非法生产“保护伞”等5类案件,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和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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