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为家属工办养老保险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2日 02版)
本报讯 日前,甘肃省灵台县下发《关于全县城镇国有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为“五七工、家属工”落实养老保险政策。截至目前,该县申报“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人员已达31人。
“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企业为解决缺工、用工难题,或者为解决职工家庭的实际困难而计划外聘用的一部分员工。他们没有劳动部门的招工手续,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无法享受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的参保政策,且因工作时间短等原因未能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冯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