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公务自行车如何避免流于形式
□张贵峰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2日 03版)
山东省节能办公室日前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据悉,此举主要用意在于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尽量选择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使用公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此,当地民众在肯定的同时,也不乏担忧,“担心最后流于形式”。(见6月19日《现代快报》)
应该说,民众的这种担忧并不多余。虽然“倡导绿色出行、节能减排”的初衷并无不妥,但上述公务自行车的改革试点,一方面,并没有明确清晰地将公务自行车与既有的公车改革联系起来——免费发放公务自行车,是否将伴随着公务汽车的相应减少,人们均不得而知。显而易见,在政府机关推行公务自行车,“环保”并不是它的全部价值,更不是它的唯一价值,而促进公务汽车改革才是其更根本的核心价值。如果一面“免费发放公务自行车”,一面又原封不动地保留现有的公务汽车,推行公务自行车的价值就十分有限。
另一方面,“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的试点规模,也显得有限。区区100辆公务自行车、平均每个单位不到5辆,究竟能产生多大的“节能减排”作用、又能代替多少公车出行?如果当地政府当真有心推行公务自行车、使之真正大量代替公务汽车,随便拍卖几辆既有的豪华公车省下的钱、所能购买的公务自行车,恐怕也不止这个数。所以,除非能将推行公务自行车与公车改革密切挂钩,否则,公务自行车的“流于形式”、“作秀”的结局,就是不可避免的。
既往的许多改革经验教训一再证明,任何一项改革措施,因为触及一些人的切身利益,其推行的过程总是艰难曲折。因此,如何避免公务自行车流于形式,说到底,其实还是一个如何有效推进事关政府自身改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