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严禁各地出台优惠电价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4日 04版)
据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介绍,为严格电价管理权限、进一步落实电价管理政策,发挥电价调控政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作用,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通知,严禁各地擅自出台优惠电价。
发展改革委在一份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中称,“凡是未经我委批准,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制定调整电价管理政策,自行出台并实施优惠电价措施的;未经我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