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6日 002版)
本报讯 近日,徐州市政府对14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自去年11月以来,该市消防机构结合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全市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1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需挂牌督办。
凡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以及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对主管单位实行年终评先“一票否决”,并扣除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王宗成 孙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