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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27日 星期一

【我身边的共产党员】“职工幸福,我快乐”

本报特约记者 王君东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7日 002版)

人物感言:我的职业追求是“职工幸福,我快乐”。

人物检索:王瑞根,男,47岁,中共党员,江苏省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多次被评为公司、镇和县优秀共产党员。

47岁的王瑞根长相儒雅,举止斯文,说话办事都透着一股书生气。正是由于这种斯文的特质,使得他成为公司众多职工心中的“知心大哥”和老总眼里的“文化智囊”。

“今年工资增幅人均应该在18%以上!”6月20日,记者采访时,正赶上几位职工来询问增资情况,正着手准备今年7月1日岗位月薪调增方案的王瑞根肯定地告诉他们。自2007年以来,双弘公司已连续5年实行年内开展两次工资协商:年初调增工资和保险基数、7月1日调增岗位月薪。劳动合同签订率、工资增长面、保险覆盖面、工资打卡率均达到100%。

“民营企业的工会主席不仅要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中琐事,更要为职工做好关乎根本利益的大事。职工的幸福指数就是工会工作的质量指数。”王瑞根说。

双弘公司于2003年由乡镇集体企业改制而来,99.5%以上是当地的农民工,其中女职工占72%。改制之初,职工们最担心的就是“工资要打折,福利没着落”,因此,大家对改制后的首任工会主席王瑞根充满期待。

“工会既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又是劳动关系双方的‘粘合剂’。”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王瑞根适时提出了“为职工谋幸福、帮企业谋发展”的工会工作目标。2004年以来,双弘公司总经理把“职工工资年增长10%以上”作为主要任职考核目标,并列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8年来,职工工资增幅连年增长,近4年,年均增幅都在15%以上。每月15日以前,在厂务公开栏内公示员工工资,20日以前将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一天不拖,一分不欠。“工资福利是职工幸福工程的基本保证。”王瑞根欣慰地说。

“职工的幸福感来自安全生产的保障。”王瑞根认为,“工会履行维护职责的重点一是职工工资福利,二是职工安全健康。”因此,在双弘公司,王瑞根一直亲自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在他的努力协调下,5年来,该公司先后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引进自动络筒机、精梳机等先进设备,不断降低职工劳动强度;投入1000多万元,安装车间除尘、空调设施,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同时,公司每年还拿出近20万元,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常规健康检查。王瑞根自豪地告诉记者,企业创办33年来,无一例非正常死亡事故,无一例重大火灾事故,无一例设备损毁事故,无一例职工职业病。

从事工会工作已有8年,王瑞根的感觉是越干越轻松,越做越快乐。“大事我超前为大家想,小事我全力帮大家办,努力让每个职工都能开心工作,快乐生活。”

有一次,无意中听到两位女职工抱怨:“一上夜班,小孩就没人照料。”王瑞根马上与企业老总协商,提出“为子女在镇上读书的职工安排单间宿舍”。这一建议得到了企业老板的支持,不但建起了职工宿舍,公司还安排专人负责接送入托的职工子女;对子女就读初三或高三的职工,尽量安排上白班,让他们有充分的时间照顾孩子。

自从当上工会主席,王瑞根还坚持写“民情日记”,把每个职工的情况都写在纸上、记在心里。“作为工会主席为职工谋幸福是天职,作为党员为职工办事是义务。”王瑞根说,“我的职业追求是‘职工幸福,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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