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27日 星期一

温州

一交警醉驾被判拘役并开除公职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7日 007版)

据新华社电(记者方列)温州鹿城法院21日公开审理了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副大队长胡基林危险驾驶案。鹿城法院一审判决:胡基林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6月11日凌晨,胡基林饮酒后驾驶一辆黄色福特轿车,行经温州锦绣路和车站大道交叉路口时,追尾撞上了同车道前方等候通行信号的出租车,造成两车损坏。

民警来到现场后,闻到胡基林身上有酒气,立刻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醉酒驾驶。6月16日,温州鹿城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胡基林提起公诉。

法庭上胡基林对自己醉驾事实供认不讳。他在最后陈述时表示:“我为我愚蠢的行为造成的伤害,向当事人道歉。我也付出了代价,被开除公职。我对不起我的领导,对不起他们的教诲和栽培,这个案件一出,意味着我警察生涯的终结。我希望各位以我为鉴!”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基林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胡基林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能自愿认罪,并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和《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