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索赔为什么要我出证据?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7日 007版)
我在阳台上种了很多花,但是,由于我家住一楼,常有一些孩子在我家窗户下打闹,甚至是偷摘我的花。为此,我提醒过那些孩子和他们的家长多次,但还是没用。上个月又有个孩子在我家窗户下玩,结果被花盆砸到了头。我觉得这事肯定是因为小孩子偷花造成的,但小孩子说是花盆自己掉下去的。现在法院让我证明花盆不是自己掉下去的,否则就判我赔钱。
请问,法院的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别人索赔却要我来出证据?
读者 吴红
吴红:
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如果你不能证明自己在摆放花盆的过程中不具有过错情形,那么你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金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