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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6月28日 星期一

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 竭力为党旗增辉添彩

济宁三号煤矿工会 许本泰
《工人日报》(2011年06月28日 002版)

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重温胡总书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重要思想,联系当前及“十二五”时期工会工作的实际,对于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基层工会干部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竭力为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重要思想,蕴含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传统,凝结着国际共运史上共产党执政的经验与教训,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与基本要求,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指针。工会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更应该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落实到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对于工会干部来说,一定要把“职工利益无小事”牢记在心,作为工作的准则及基本要求。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要求我们积极参与企业或矿井制度、政策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利益。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要做好源头维护,一要搞好调查研究,怀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心里装着职工,凡事想着职工,工作依靠职工,一切为了职工。我从事工会工作已30余年,担任工会主席已经16个年头,感到调查研究,如同老中医看病,要对病人先望、闻、问、切,开一付方子试试,不断地实验改进,最终拿出针对性强且能治好病的药方。在企业或矿井,只有这样才参与得进去,参与的准确,树立工会的良好形象与威信。记得济三煤矿投产前,当时是基建矿井与筹备处两套班子,需要建立的制度、办法、规定很多,有些是可参考其它矿井的资料,有些是全新的探索。我是32工程处最后一任工会主席,也是新任工会主席。我坚持问计职工,走访其它矿井,积累了大量第一手资料,积极参与了《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员工岗位责任制》、《职工奖惩条例实施办法》和《职工大病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扶贫送温暖基金管理办法》等矿井重要制度制定、实施和不断修改与完善,为其发挥了积极作用,从而在特殊时期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整体利益,受到职工的拥护与赞许。二要建立并完善矿工会与行政的平等协商机制。工会组织、工会领导干部要适应企业或矿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认真研究本企业或矿井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尤其是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平等协商机制这一平台,及时加以沟通与协商,解决一些职工群众普遍性、普惠性问题及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与要求,实现职工利益最大化与企业或矿井利益最大化的有机结合。我矿在集团公司率先实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专项合同等,取得良好效果,在矿井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要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切实关心职工群众的工作、生活、就医、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孟子曰:“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职工群众工作生活等方面问题,是我们工会工作的基础。联系群众怎么联,我认为要带着感情想问题、看问题。我们要经常分析上述问题倾向性及解决的有效办法,只有这样,我们在开展工作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为职工排忧解难才能有章可循,做思想疏导和教育才能有的放矢,才能更好的为职工群众服好务。我们矿党政工把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组织的有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指示,都认真研究,及时做好分工,落实到部门及个人。如:职工工伤问题。在60、70年遗留下个别职工受了伤不报的问题,以至造成他们信访、上访,迟迟得不到解决。我和工会同志积极帮助赵红礼、陈显庆等老同志到江西萍乡英岗岭矿区取证,解决他们往返路费问题,同时积极向集团公司安监局领导反映情况,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使这些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并为他们办理了工伤手续,使其享受了相关待遇。这些老同志从心里感激组织、称赞工会为他们解决了积在心中多年的难题和怨气。另如:职工家属医保问题。多数家属不愿参加地方城镇医保,担心参加后取消矿区内家属就诊享受药费50%的报销待遇。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成立由工会、人资、劳保、离退休等单位共同组成的宣传小组,运用职代会等各种会议上讲,发放宣传单、深入到职工家庭做宣传、让参加医保的病患受益者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综合宣教,使多数职工家属及子女认识到城镇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多数人参加了任城区、邹城市城镇医保,并有25个特困职工家庭享受到了任城区、邹城市的低保。近年来,对患大病职工及家属爱心救助约150余万元,对两个患白血病的职工家属发动捐款达30余万元,缓解了他们的困难。矿上在为职工普遍查体的同时,每隔几年,也为职工家属普遍查体一次,做到无病预防,有病早治,使家属们切实感受到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制度好。再如:职工子女就业问题是近几年一个热点问题。我们矿采取了矿内临时过渡就业、介绍外地就业、职工子女创业就业等多种形式,较好地缓解了职工就业的压力,化解了一些突出矛盾,信访稳定工作一直受到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实现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工作千头万绪,但只有以百姓之心为心,把群众之事当做当务之急,才能赢得群众拥护和赞成。“群众利益无小事”不仅仅是一种思想、理念,更是一种实践过程。如果职工群众从心里说共产党好,我们才算尽到职责。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要求工会干部要在“内业深”上下功夫、做文章。工会工作也是一门学问,而且还是一门特殊的学问。涉及面广,凡是与职工打交道必备的知识,都必须要有所涉猎;凡是与职工群众利益有关的法律法规,都必须有所掌握;凡是与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相关的领域,都必须学会“进入”。一是履行工会基本职责的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群众安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的知识都要做到“了然于胸”。二是具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重点是要协调好党政工三者关系,基层工会要自觉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尊重和支持行政行使生产经营指挥权,积极配合党政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协调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矛盾,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参与民主管理矿务公开,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基层工会干部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从根本上说并不仅仅是一个方法问题,而是一个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一段时间以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同志口头上也讲关心群众利益,心里却没把职工群众放在心中。因此,工会组织,特别是工会干部要坚决克服机关官僚作风和形式主义,善于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弄清群众想什么、急什么,察民情、解民困、济民苦,做群众的贴心人,真正使工会组织成为名符其实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名符其实的职工之友,为中国共产党的党旗增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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