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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7月01日 星期一

【我身边的共产党员】“奉献是我一辈子的追求!”

本报记者 姜明
《工人日报》(2011年07月01日 02版)

人物检索:孙丽华,女,中共党员,天津河西区环卫局退休职工。她16岁时成为一名环卫工人,扫了30多年的马路,先后被评为天津市特等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退休后,孙丽华继续发扬劳模精神,服务社区居民。

人物感言:劳动模范就是以劳动为天职,以服务人民为己任,我要让劳模精神在社区继续闪光。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浏阳里社区的居民们都熟悉她——孙丽华,不仅因为她曾是河西环卫系统大名鼎鼎的全国和市级劳模,更因为她在退休后的10余年中,倾注全部热情和心血,始终坚持不辍地服务居民、奉献社区。居民们都说:“小区环境优美,邻里团结和谐,孙姨劳苦功高!”

1998年退休后,孙丽华本可在家颐养天年,但看到小区杂乱无章的环境,更是出于职业习惯,她主动找到居委会,志愿当起了“编外主任”。从此,孙丽华就没有闲下来过。在社区,她每天都要带着“七件宝”,其中小桶、海绵、铁铲和扫帚,专门用来清除乱贴乱画在电线杆、墙面和地上的小广告。孙丽华每天早上5点钟就起床,拎着装满水的小桶、海绵和铲子,将小区内的小广告刮下来,然后再用扫帚清理出去。10多年下来,她也说不清刮了多少小广告,而她的双手却布满了厚厚的老茧。

孙丽华的另外“三件宝”就是红袖标、小喇叭和三轮车。孙丽华有严重的关节病,走路不方便,每天就骑着三轮车,戴着红袖标,用小喇叭来提示居民注意防火、防盗,通知开会、领低保,宣传上级精神。

孙丽华的家庭并不富裕,虽然是个“编外主任”,街道始终按居委会主任的待遇给她发工资,而她却用这笔钱在社区设立了“孙丽华基金”,用于帮助社区困难居民。在社区,无论是困难户、军烈属、下岗职工还是残疾人,只要是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孙丽华都主动慰问、捐款捐物,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她自掏腰包资助社区中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单亲家庭学生,为他们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先后拿出5000多元钱为小区制作了统一的自行车架和宣传栏;建起了社区青少年图书室、活动室和扶贫助困中心,把社区活动办得有声有色。她帮助别人时总是毫不吝啬,对待自己却非常“苛刻”:为了节省钱来帮助困难居民,冬天她家里竟靠点蜂窝煤炉子取暖。

为更好地在社区发挥劳动模范的带头作用,孙丽华在她所居住的河西区友谊路街成立了退休职工志愿队——“孙丽华志愿队”,在社区开展“为老、助老、爱老、尊老”活动,即一名志愿者与一名孤、寡、残、困或一名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年人结成帮扶对子,通过上门服务,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作为这个志愿队的带头人,孙丽华不顾患病的身体,每天坚持带领志愿者开展活动,将志愿队发展到50多名退休职工。

有人劝孙丽华说:“都一把年纪了,身体又不好,就别这么拼命了。”可孙丽华却笑着说:“劳动模范就是以劳动为天职,以服务人民为己任,我要让劳模精神在社区继续闪光。奉献是我一辈子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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